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说:“黑车司机收小黄603元,都够从西安坐出租去一趟洛阳了,已经超出了非法营运的范畴,属于敲诈,小黄应该报警”。而西安110却这样说:“这个不归公安管,该找运政。”
央广网西安3月2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《新闻纵横》报道,遭受如此“踢皮球”待遇的是第一次到西安的小黄。小黄近日从哈尔滨坐火车前往西安,刚出西安北火车站想打出租车,就被一名陌生男子搭讪,询问他坐不坐出租车。着急赶路的小黄来不及想太多便上了这名男子的车。男子发动车后,开了一个多小时,总共走了40多公里。到达目的地后,司机竟说车费总共603元。吃惊的小黄本打算不付钱,但是司机反锁了车门,小黄害怕了,只好微信转给司机603元车费。
下了车,小黄决定曝光此事,找到媒体以后,有媒体去找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,被告知事件属于敲诈,应先报警。而报了警以后,西安110却说事件属于非法营运,不归公安管。
纵横点评:小黄乘坐的车,无疑是一辆黑车。而涉及到无营运资质的黑车非法载客时,当地运输管理部门就应该责无旁贷地去查处。不能因为涉及金额数目大,就忽视非法营运的本质;而黑车司机把小黄强制锁在车里索取金钱,也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。作为公安部门,也不应该忽视这一行为。但是这两个部门,却只看到了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行为,而漠视属于自己范围内的职责。
回过头来看,小黄的遭遇,也是一次典型的职权重叠事件。当地政府部门不妨出台一些联合执法的规则,把一些职责交叉的管理归属划分清楚,从根本上解决“踢皮球”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