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日报讯(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李仁泰)车辆借给别人后发生事故,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?车主阿文将无牌无证无投保的摩托车借给未成年人小俊,不料,小俊骑车与一名六旬老伯相撞,老伯不幸身亡。事后,老伯家人将小俊及其父母还有车主阿文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损失。记者昨日获悉,阿文被一审法院判决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12万元。阿文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借车给未成年人酿车祸
2015年11月28日下午5时,六旬老伯阿辉驾驶摩托车与年仅16岁的小俊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发生碰撞,造成小俊受伤,阿辉颅脑损伤,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。事发后,阿辉被送至医院救治,因伤情严重,最后抢救无效,于2016年1月2日去世。经交警认定:阿辉负事故主要责任,小俊负次要责任。2016年3月,阿辉唯一的儿子阿平将小俊、车主阿文及小俊的父母阿国、阿珍告上法庭,主张医疗费等共计350227.65元,要求先在交强险内承担12万元,剩余230227.65元按责任划分承担30%的责任,即69068.3元。
本案审理过程中,阿平与小俊的父母达成协议,由阿国、阿珍夫妇一次性赔偿40000元后不再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,仅要求车主阿文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。
法官:须审查借车人驾驶资格
生活中,有车一族经常面临借车的问题。经办法官指出,借车须谨慎,一要审查借车人的驾驶资格。借给未成年人就是明显的不谨慎。借车人必须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资格,同时要明确借车人的驾驶证是否合法有效。二是借车时要明确借车人有无饮酒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等行为。三是要清楚了解借车用途。四是借车前认真检查车况,确保车辆安全无故障。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要为车辆购买交强险。交强险不仅能使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,而且能减轻肇事方的经济负担。